话没



疯人五则

 其一

做人最可怕的是看透一成不变的未来,以及无法改变的一切,我已入死胡同。
我该承认此生失败透顶。


上帝给我开了一扇窗,但在第十层,我没有楼梯。
我热爱文学,胜过爱我自己。
我害怕死亡,更怕文学之花凋零。


我是一个黑白于一身的人。
我是疯子,但我循规蹈矩。
我脚踏实地,但我又想飞上云端。
我厌恶俗世,却羡慕俗人。
我看不惯世间种种,世间给我种种教训。


我喜欢过两个人,在我十八岁,在我二十八岁。
但我害怕开始,害怕结束,害怕宇宙之大没我一席之地。
我已失去爱一个人的勇气。


我看到我的未来,相亲,遇见一个不爱但合适的人,结婚生子,老去。
故事到此结束。


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,但我的故事里也许没有文学,也没有你。

其二

觉得朋友不必多,三两个就够。于是就剩了三两个朋友。

有一个朋友三观很正,世界观上他相信共产主义,反对剥削。人生观上他奉行日行一善,为灾区尽绵薄之力。价值观上他抵制辱华品牌,支持国货。

但他还是过不好他的一生。

为什么?因为没人相信共产主义,捐款入了一些人的口袋,很多人穿着耐克鞋谈爱国。

于是正常人不正常。

我也常常在想,奋斗一生,只为了不被世界改变,有意义吗。

我不知道。

在我26岁以前,从没想过相亲。村上先生写过一句,总之岁月漫长,然而值得等待。我等了十年。然而从第一次相亲开始,我才知道我已经开始老了。再也不是可以随意写出“芸芸众生不过两类人,喜欢的和不喜欢的。”的年龄了。

幸运的是,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,我可以讲别人的故事。

不幸的是,我自己的故事一片空白。

一天,刚才提到的那个朋友说,人在俗世,怎能不世俗。

于是他也开始相亲,他经常讲的话题从共产主义变成了浪漫主义。

也并没有人会因为世界少了一个马克思主义者而感到惋惜。

人类的一大步,不过是人生的一小步。

但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权利。

就像我喜欢太阳,无需世界同意,晴天喜欢,雨天更加喜欢。

喜欢到无可救药。

其三


我不知道说什么,说了也没什么用,但我还是想说几句。
我从来都不是一个运气很好的人,所以我能理解一切的事与愿违其实都是理所当然。我写了很多故事,讲了很多有意思的话。但世界真的太没有意思了,所以,我就想做一件有意思的事,比如喜欢一个人。
我知道,对不喜欢的人很多人觉得恶心。我自己有时也是这样。但我只是纯粹的喜欢,就像在长夜结束时看见太阳。
我不是腰缠万贯的老板,不是有多帅的帅哥,更不懂如何讨人喜欢。
但真的不算恶心。
我生来就不是一个死皮赖脸的人。太阳厌恶我,那我就去看星星。
真的不必从此就是阴天。
这个故事到此结束,下个故事有机会再讲。
愿你,愿我,愿每个人都能在尘世获得幸福。


其四

在知乎看到一个问题,你担心自己会永远单身下去吗?
毕业的时候我写过一句
愿几年后我还是一样,走在纷纷扰扰的人潮里也会抬头看天上星河。愿人生不再孤寂,愿我此生不世俗。
几年过去,人生还是一样孤寂。
以前我喜欢很多颜色,后来我种了一朵花,并用自己的颜色去灌溉。渐渐的,我成了一个没有色彩的人,开始偏爱黑白色。
文学的花将要绽放,
生活却越来越没意思。
喝一次奶茶,便只买这种。剪一次头发,便只去这家。坐一次座位,便只在此处。失望一次,便常常失望。
但失望不算可怕,一成不变最为可怕。
有人问我,喜欢一个人如何云淡风轻。其实喜欢一个人,看见对方时跳动的心,颤抖的手,不经意的眼神,看不见对方时的时时想念,哪个都不算云淡风轻。
我不喜欢摘抄别人的话,但这里我要借用莫言的一段话来解释喜欢。
喜欢就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,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,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。
唉,对我来说喜欢就是一厢情愿,谁让我那么贱呢。
我是傻逼。

其六

我写过两种喜欢,第一种是在我第一个短篇《红》,
从她头发变长,再剪短,再到不短不长刚好,正好两年。
然而两年我再没有和她说过话。喜欢太阳,并不因为它能使植物进行光合作用产生氧气让我呼吸,不过刚好喜欢罢了。
第二种是我前段时间写的,
就像我喜欢太阳,无需世界同意,晴天喜欢,雨天更加喜欢。
第一种喜欢是我长久以来的状态,因为我对大多数人和东西都没什么兴趣,有兴趣的会写,但值得写的不多,多的呢就不值得喜欢。
这种喜欢,就像细水长流,渐渐成了习惯。
第二种喜欢呢就像飞蛾扑火。
和我一直在走的路一样,知其不可而为之。
但有什么办法,除了喜欢你,我还能做什么。
为了鼓励文学爱好者,我写了
我走在冰冷水泥地两边是路灯的马路上,看到的是这万千世界里渺小的我,还是我的世界里这万千变化。
为了定义文学,我写了
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世界,大多数人没有交集,直到你看到了我写的这—句,于是你的世界有了我。
然而世界并无眷顾我,我听到的都是传统文学无出路,盲目喜欢无结果,好好学习赚大钱。
更遗憾的是身旁再也无人听我讲故事了。
算了,众生皆苦。
最后,借一句不知谁的话,
人生道阻且长,愿行则将至,做则必成。

其七
没什么讲的,但还是随便写几句。
以前有人问我,朋友圈怎么空荡荡。
因为我自己没什么故事值得写,把别人的故事写在自己的纸上不太好,于是就一直空白。
后来有人问我是不是屏蔽了,于是我写了一条自证没有。
再后来有人问我头像为什么是女的,美女加个好友,我就把名字改成了老张。
再后来又有人问我老张是谁...
用回我自己的笔名则是形势所迫,一呢是相亲有人看到名字叫老张吓到了,当然他们不知道我更早以前叫彭德怀。
二呢是最近我有点想写我自己的故事了。
说来惭愧,一手好牌我就想凑个顺子,结果东拼西凑打个稀烂。
我常说但求问心无愧,但求隔日天晴。
如今问心也有一些惭愧。
然而我心匪石不可转,我心匪席不可卷 。
我遇到的人里,百分之五十的喜欢很多,百分之八十的喜欢很少,百分之百的喜欢此生也就一个。
在如今在茫茫人海还能遇到百分之百喜欢的人,就算运气不好就算没在一起,也让我明白,人生其实也没那么世俗,没我想的那么孤寂。
大概世上有从来如此,也有偏不这样。
不说了,说多了又要失眠,不习惯晚起,猝死就亏了。


其八

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观,我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。
我信奉共产主义,哲学上认同辩证唯物主义。
透过现象看本质,对立统一,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,是我观察世界的基础。
也对资本论有部分了解,明白剩余价值,明白消费比生产对资本的运转更为重要。
有些人觉得我傻逼,说资本家赏口饭吃你才没饿死。
其实发工资并不为了让无产者过的更好,一是出了力才有钱,应得。二是要让其消费,光生产没能力消费,供大于求,商品就会贬值。
用上班赚的钱买别人上班生产出来的东西,钱在资本家手里循环。
所以我对打工能发财从来不抱希望。
人生观我目前还是迷茫,我以前问过一个问题。
你刻苦上班,连上365天,终于赚到了10万,
富二代,天天吃喝嫖赌,靠存在银行1天的利息赚了10万,
那到底谁是在做正事,谁是在虚度人生。
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,在一些人眼里耐克是工具,爱国也是工具,两个工具冲突,爱国弃之。
然而道德律己,而非律人。我不抽烟,但我不劝别人戒。
但无论如何,这辈子与耐克鞋,维他奶无缘。
然后是做人,
喝酒呢,不爱。马屁呢,不拍。为人呢,随我。富贵吧,天命。
二十六岁时写的一段。
基本概括了我做人的原则。
还是那句,做人我不擅长。
最后是做事,电视剧一句台词——我从小自负聪明,结果人到三十,一事无成。
我觉得很符合我,不过我还没到三十。
等了太久,不想原地踏步了。
今天暂且放放狂言,
目前有三步打算。
先从小人物小事着手,讲在如今社会正常人的不正常,这是第一步。
然后就谈整体社会问题,这是第二步。
第三步,写无国界的人类共同问题。 
为文学脱离资本控制而奋斗,为中国文化崛起而奋斗。
任重而道远。

别的不想说了,说了也没用,用作品说话,过一两年再看吧。

其九

昨天她穿了黑白的衣服,我喜欢黑白,我更喜欢她。
其实无论如何,我的审美都追随她的变化。
但我就像她衣服上的灰尘,随手一拍便烟消云散。
我本来以为我们是一类人,我本来以为走在纷纷扰扰的人潮里我们抬头看到的是同一片星河。
其实都是我以为。
她看不到我,我配不上她。
她的出现,让我明白,独善其身是一种选择,而非一种毛病无药可救。
我失望三年她都叫不出我的名字,我绝望她和我厌恶的人成为朋友。
但理解,就是给人自由选择的权利。
五月十日,在这一天,我没有身份,也没有勇气,去说祝福。

世界如此糟糕,如果遇到不顺心的事,希望不要悲伤,人生还长,长到我还能喜欢你到世界尽头。

其十

我觉得我应该写一篇关于你的长篇大论。
删删减减,最后还是算了。
纵然,我有说不完的话,讲不完的故事。
你也未必听,也未必看。
你常为别人开心,也为别人难过,却一次也没有为我起过一丝波澜。
也许是我不幸,也许是我命吧。
关于你的文字,从此不再写了。
还有,
我打算今年冬天不再见你了。
说声再见
也许,
再也不见了。

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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